局限期小细胞肺癌新药临床试验:PD-1斯鲁利单抗联合化疗和放疗
斯鲁利单抗(商品名:汉斯状,代号:HLX10,简称:H药)是一款重组人源化抗PD-1单抗注射液。这类产品通过与受体结合并阻断PD-1/L1通路,从而恢复机体的抗肿瘤免疫力。
2022年3月,斯鲁利单抗正式在国内获批上市,目前可用于治疗微卫星高度不稳定(MSI-H)实体瘤、鳞状非小细胞肺癌(sqNSCLC)、广泛期小细胞肺癌(ES-SCLC)及食管鳞状细胞癌(ESCC)。
研究药物:PD-1单抗HLX10+化疗+放疗(III期)
登记号:CTR20220760
试验类型:对照试验(VS 安慰剂+化疗+放疗)
适应症:局限期小细胞肺癌(一线)
申办方: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PD-1单抗HLX10的规格:100mg/10mL/瓶;用法用量:300mg/30mL/次;用药时程:每3周一次,共给药35个周期。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临床研究;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ICF;愿意遵循并有能力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2、签署ICF时,年龄≥18岁的男性或女性。
3、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为SCLC。
4、诊断为LS-SCLC(AJCC第8版癌症分期的Ⅰ-Ⅲ期),可以用根治性放疗剂量安全地进行治疗。
5、在随机化前4周之内,由IRRC根据RECIST 1.1要求评估的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6、患者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肿瘤组织以进行PD-L1表达水平测定。患者由中心实验室评定一个可评价的PD-L1表达类别(阴性:TPS<1%,阳性:TPS≥1%,或不可评价/不可用)。注:建议提供首次研究用药前6个月内,经福尔马林固定的肿瘤组织样本、石蜡包埋的肿瘤标本(首选),或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FFPE)肿瘤标本或未染色新切的连续组织切片(首选防脱载玻片)。还必须提供上述标本的相关病理报告。新鲜采集标本、切除术、空心针芯活检、切除、切开、钻取活检或钳夹活检均在可接受范围内(首选新获得的组织)。不接受细针抽吸样本(即缺乏完整的组织结构仅提供细胞悬液和/或细胞涂片的样本)、刷涂样本、来自胸腔或腹腔积液的细胞沉淀样本。组织样本要求详见实验室操作手册。
7、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或1。
8、至少6个月的预期生存期。
9、研究用药首次用药前7天内的实验室检查证实具有足够的器官及骨髓功能,无严重的造血功能异常及心、肝、肾功能异常和免疫缺陷(在本研究首次用药前 14 天内,未接受过输血、白蛋白、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CSF)治疗);
血液系统:嗜中性粒细胞(ANC)1.5×109/L~ 9.5×109/L;血小板(PLT)≥100×109/L;血红蛋白(Hb)≥90g/L;
肝功能:总胆红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谷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ULN;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ULN;
肾功能:肌酐(Cr)≤1.5×ULN,如>1.5×ULN,肌酐清除率需≥50ml/分钟(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10、女性患者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 绝经(定义为至少1年内无月经,且除绝经之外无其他确认原因),或者b. 已行手术绝育(摘除卵巢和/或子宫),或者c. 具有生育能力,但必须满足:随机化前7天内的血清/尿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而且同意采用年失败率< 1%的避孕措施或保持禁欲(避免异性性交)(从签署ICF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年失败率< 1%的避孕方法包括双侧输卵管结扎、男性绝育术、正确的使用可抑制排卵的激素避孕药、释放激素的宫内节育器和含铜的宫内节育器或避孕套),而且不得哺乳。
11、男性患者必须满足:同意禁欲(避免异性性交)或采取避孕措施,规定如下:伴侣为育龄期女性或伴侣已妊娠时,男性患者必须在研究治疗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至少6个月内保持禁欲或使用避孕套以防止胚胎发生药物暴露。定期禁欲(例如,日历日、排卵期、基础体温或排卵期后避孕法)和体外射精是不合格的避孕方法。
12、既往非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结束距开始用药必须≥2周,且根据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5.0,治疗相关AE恢复至≤1级(2级脱发除外)。
排除标准
1、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混合SCLC。
2、适宜手术的受试者。适宜手术,但拒绝手术治疗的受试者可以纳入。
3、既往接受过针对小细胞肺癌的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局限于放疗、化疗、免疫治疗。
4、5年内或同时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如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癌、浅表膀胱癌、前列腺原位癌、宫颈原位癌和乳腺原位癌等可以入组。
5、准备进行或既往接受过器官或骨髓移植的患者。
6、需要临床干预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腹水。
7、首次研究药物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控制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QTc间期男性≥450ms,女性≥470ms)(QTc间期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
8、按照NYHA标准的III-IV级心功能不全或心脏彩超检查左心室射血分数<50%。
9、受试者存在不可控或症状性高钙血症(>1.5mmol/L离子钙或钙>12mg/dL或校正血清钙>ULN)。
10、患者存在≥2级CTCAE外周神经病变。
1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HIV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
12、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
13、既往和目前有间质性肺炎、尘肺、放射性肺炎、药物相关性肺炎、肺功能严重受损等经研究者判断可能会干扰可疑的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和处理的受试者。
14、乙型肝炎(HBsAg或HBcAb检查呈阳性,且HBV-DNA检查呈阳性者),丙型肝炎(HCV抗体检查呈阳性,且HCV-RNA检查呈阳性)。存在乙肝及丙肝共同感染的受试者(HBsAg或HBcAb检查呈阳性,且HCV抗体检查呈阳性)。注:经抗病毒治疗稳定(HBV-DNA≤2500拷贝/mL或500IU/mL)的乙型肝炎患者可入组。
15、受试者存在已知活动性或疑似自身免疫性疾病。处于稳定状态,不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剂治疗的受试者允许入组。
16、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活疫苗的治疗。但灭活病毒性疫苗治疗季节性流感是允许的,但是不允许接受鼻内用药的减毒活流感疫苗。
17、首次给药前14天内或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10mg/天泼尼松有效性剂量)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但以下情况允许入组:在没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情况下,允许受试者使用局部外用或吸入型类固醇和剂量≤10mg/天泼尼松有效性剂量的肾上腺激素替代治疗。
18、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出现任何需要全身性抗感染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9、研究药物首次用药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本研究的重大手术定义:术后至少需要3周恢复时间,才能够接受本研究治疗的手术。
20、受试者既往曾接受过其他针对免疫检查点的抗体/药物,如PD-1、PD-L1、CTLA4等治疗。
21、正在参加其他临床研究,或计划开始本研究治疗距离前一项临床研究治疗结束时间不足28天。
22、已知对任何单克隆抗体有严重过敏史。
23、已知对卡铂、顺铂或依托泊苷成分存在过敏反应。
24、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25、受试者已知有精神类药物滥用或吸毒史。
26、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有其他可能导致本研究被迫提前终止的因素。
27、预计在研究过程中需要行手术切除的受试者。
28、原发肿瘤/淋巴结过大而无法接受放疗计划的。
研究中心
安徽蚌埠、池州、合肥、黄山
重庆
福建福州、厦门
广东广州
广西南宁、桂林
河北保定、唐山
黑龙江哈尔滨、佳木斯
河南郑州
湖北十堰、武汉
湖南长沙、常德
吉林长春
江西赣州、南昌
辽宁沈阳
上海
山东临沂、青岛
四川宜宾
陕西西安、宝鸡
天津
云南昆明
浙江杭州、台州、温州
江苏扬州、徐州
宁夏银川
山西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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