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新药临床试验:ADC新药Zilovertamab Vedotin
受体酪氨酸激酶样孤儿受体1(ROR1)是一种跨膜受体酪氨酸激酶蛋白,在癌症干细胞的发育和上皮间充质转化(EMT)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由于ROR1在肿瘤细胞中高度表达,而在成人健康组织中表达量很低,因此它成为药物开发人员关注的肿瘤特异性靶点。
公开资料显示,zilovertamab vedotin注射液(MK-2140,VLS-101)就是一种由靶向ROR1的单克隆抗体与名为甲基澳瑞他汀E(MMAE)的化疗药物,连接而成的抗体偶联药物(ADC)。抗体与癌细胞上的ROR1结合后,释放MMAE来破坏癌细胞。在人类血液恶性肿瘤和实体瘤小鼠模型中,MK-2140显示出强大的抗肿瘤活性。
在2021年欧洲临床肿瘤年会(ESMO 2021)上,一项MK-2140治疗淋巴系统恶性肿瘤患者的I期、首次人体剂量递增研究结果公布。试验数据显示,在5例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患者中,3例患者达到客观缓解(ORR为60%),其中1例部分缓解(PR),2例完全缓解(CR)。在15例套细胞淋巴瘤患者中,7例诱导了肿瘤客观缓解(ORR为47%),其中4例部分缓解,3例完全缓解。在其他肿瘤类型的患者中未观察到ORR。
总体而言,在经过大量预处理的淋巴系统恶性肿瘤患者中,MK-2140没有表现出意外的副作用,并在I期、首次人体剂量递增研究中显示出抗肿瘤活性的证据。
研究药物:注射用MK-2140联合标准治疗(III期)
登记号:CTR20232196
试验类型:对照试验(VS 利妥昔单抗+吉西他滨+奥沙利铂)
适应症:复发性或难治性弥漫大B细胞淋巴瘤(二线及以上)
申办方:默沙东研发(中国)有限公司
用药周期
注射用MK-2140的规格:60mg/瓶。用法用量:1.5mg/kg;1.75mg/kg;2.0mg/kg;2.25mg/kg;2.5mg/kg 静脉输注。用药时程:每个周期第1天用药,每3周1个周期,共6个周期。
入选标准
1、根据WHO造血和淋巴组织肿瘤分类,经既往活检组织学确诊的DLBCL。
2、根据Lugano疗效评价标准具有影像学可测量DLBCL。
3、复发性或难治性DLBCL且既往至少1线治疗失败(队列A),复发性或难治性DLBCL且既往至少2线治疗失败(队列B),不适合ASCT或ASCT失败。
4、CAR-T细胞治疗后失败或不适合CAR-T细胞治疗。
5、男性或女性,在提供书面知情同意书时年满18岁(含)。
6、男性或女性,符合相关避孕要求,女性未怀孕或未哺乳。
7、受试者(或法定代表)为研究提供了书面的知情同意。
8、在C1D1开始前7天内评估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到2。
9、充分的器官功能。
10、预期寿命至少为3个月。
排除标准
1、患有具有临床意义(即活动性)的心血管疾病。
2、在任何时间接受过实体器官移植。
3、诊断为PMBCL。
4、患有持续存在的任何级别的GVHD,或正在接受GVHD治疗。
5、有心包积液或具有临床意义的胸腔积液。
6、患有脱髓鞘型腓骨肌萎缩症。
7、持续存在>1级的周围神经病。
8、有第二种恶性肿瘤病史,除非已完成可能的根治性治疗且2年内无恶性肿瘤的证据。
9、既往接受过ROR1靶向治疗。
10、因既往过敏反应,对任何研究干预成分有禁忌症。
11、在研究干预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包括试验用药品。
12、研究治疗干预开始前4周内接受过放疗。
13、正在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泼尼松当量超过30 mg/天)。在C1D1前,泼尼松等效剂量必须保持稳定至少4周。
14、在首剂研究干预前30天内接种活疫苗或减毒活疫苗。允许接种灭活疫苗。
15、目前正在参与或已经参与某种试验用药品的研究,或在首剂研究干预前4周内使用过研究性器械。
16、C1D1前7天内接受过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或预期在研究干预期间和研究干预末次给药后30天内需要长期使用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
17、有已知的HIV感染史。
18、已知有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定义为检测到HCV RNA [定性])感染。注:对于乙型肝炎,要求HbsAg阴性、HbcAb阴性及通过PCR未检出HBV DNA。
19、存在已知的精神疾病或药物滥用史,可能会影响受试者配合研究要求的能力。
20、已知有活动性CNS淋巴瘤或淋巴瘤活动性CNS受累。
21、存在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22、由研究者判定,存在可能会影响研究结果、妨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或不符合受试者的最佳利益的任何疾病、治疗或实验室异常的既往或当前任何情况的证据。
研究中心
北京
广东广州
江西南昌
上海
吉林长春
河南郑州
浙江杭州
四川成都
湖北武汉
重庆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重要提示】本公众号【拓展生命无限可能】所有文章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治疗谨遵医嘱!